•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245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24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12-09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市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投资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09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厦门市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厦质检〔2025〕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准厦门市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06-350200-06-01-798930)投资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集美区,市质检院机动车质检中心南侧,主要建设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检测实验室,总用地面积130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04平方米,其中:

  (一)地上建筑面积为8904平方米,主要建设燃气器具实验室、气电集成器具实验室、燃气器具安全附件实验室及配气间等配套用房。

  (二)地下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车位及人防设施等。

  二、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8585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及设备购置费)。

  三、其他事项 

  1.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2.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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