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251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24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12-22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启动区一期项目-浯江道(洪钟大道-金海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22

厦门海洋高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启动区一期项目-浯江道(洪钟大道-金海路)道路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1-350200-06-01-332429),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厦门海洋高新区,起于洪钟大道,终于金海路,全长2325米,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30-35.5米,跨现状海沟处新建两座水系桥。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桥梁、雨水、污水、缆线管廊、照明、绿化、给水及再生水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22949万元(不含另估海域使用金)。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4.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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