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1-2022-005
  • 备注/文号:厦发改核准〔2022〕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6-30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6-30

厦门市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供水能力及水质,改善生态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及《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11-350200-04-01-578595)。

  项目单位为厦门市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翔安区。

  三、项目位于翔安区北部,新324国道与新曦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主要建设水厂1座,本期建设供水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总用地面积约123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900平方米(含构筑物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水处理设施:新建土建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的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等土建,设备按15万立方米/天安装。

  2.污泥处理及附属设施:新建土建规模为30万吨/天的废水回收池、排泥池、加药加氯间、吸水井、送水泵房污泥平衡池等;污泥脱水车间土建按照远期处理规模60万立方米/天一次性建成;设备均按15万立方米/天安装;机修车间、综合楼、门卫等附属建筑物一次性建成。

  四、项目总投资为48062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及土地适用成本5600万元,未审)。

  五、建设项目应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文件为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书。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厦门市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厦门市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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