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1-2025-126
- 备注/文号:厦发改核准〔2025〕1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7-10
厦门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报来《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厦门金鹭硬质合金工业园110千伏外线工程(一期进线)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厦门金鹭硬质合金工业园用电需求,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及《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厦府〔2024〕5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厦门金鹭硬质合金工业园110千伏外线工程(一期进线)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5-350205-06-01-773005)。
项目单位为厦门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为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69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海沧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项目新建线路起自220千伏林埭变,终于110千伏金鹭用户专变。本工程新建110千伏路径长度约3.11千米,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2千米(预留1回架空线);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1.11千米,其中,新建排管路径长度约0.13千米,利用已建及在建电力通道路径长度约0.78千米,林埭变及金鹭变站内段路径长度约0.2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1843万元(未审)。
五、建设项目应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厦门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厦门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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