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4-00-2021-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1-02-12
2021年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规划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专项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牵头推进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研究重大先行先试政策;参与研究和论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研究提出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和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政策。
(四)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政府投资(包括市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和后评价的管理与协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开展市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建立、维护、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属于国家、省级审批、核准权限的建设项目;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活动;负责指导工程咨询行业发展。
(五)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相关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拟定全市总部经济发展思路、规划布局和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能源问题的研究,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六)负责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同城化发展,落实相关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完善空间规划体系;会同有关方面研究编制新城开发建设、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发展建设规划,提升城市承载力和宜居度;衔接指导各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发展。
(七)研究提出全市间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参与全市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测以及全市国际收支平衡工作;参与全市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按规定负责审批、审核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市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与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部分重要商品、战略物资的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规划、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建议,促进可持续发展;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研究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重大政策。
(十一)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全市粮油流通的调控,负责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品种平衡,组织余缺调剂,确保粮食安全;建立和完善全市粮油储备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指导全市粮油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行业教育培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包括26个机关行政处室(另有机关党委、老干部工作处)及下设3个直属行政机构,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机关 |
116 |
11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主要任务是:切实加强趋势研判和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当好参谋助手,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趋势研判和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当好参谋助手。
(二)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三)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实体经济。
(五)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七)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八)做好粮食储备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2021年收入预算为42336.6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066.26万元,减少-8.7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233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36.6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2021年支出预算为42336.6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066.26万元,减少-8.7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111.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76.45万元,公用支出1034.86万元;
2.项目支出35055.38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4.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17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36.6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066.26万元,减少-8.76%,主要是由于项目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5566.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11.98万元,主要用于发展规划工作经费,经济运行分析经费,综改工作经费,新型城镇化、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专项经费,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合作经费,产业链培育经费,6·18专项经费,价格管理、价格改革、价格监测等相关工作经费,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工作经费,省重点、“五个一批”工作经费,评估督导工作经费,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经济动员工作经费,服务业发展专项经费,营商信用工作经费,粮食管理工作经费,系统建设、档案管理经费,系统培训工作经费,军民融合工作经费,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办公室专项经费,宣传专项经费,招商工作专项经费,诚信相关工作;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
(三)物价管理9.2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测等支出。
(四)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8964.2万元,主要用于厦门高崎机场核心片区产业策划国际咨询工作方案、服装设计产业政策资金、军粮配送费用、平价商店经费、重要物资储备、救灾物资储备、山海协作、信用服务业发展工作、第三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经费和展馆补贴、军民融合工程研究中心配套扶持资金、清华海峡研究院经费、中国品牌日活动厦门市参展经费等。
(五)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国际时尚周活动扶持资金。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10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缴交职业年金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164.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4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节能环保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充换电设施建设补贴。
(十二)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引进资金。
(十三)粮食风险基金150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风险基金项目。
(十四)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134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粮食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3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43万元,主要用于对外招商、出国(境)考察学习培训。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1.52%,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1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指导调研、兄弟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我委公务接待需求较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2.4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1.21万元,下降3.5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44.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804.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21年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承担政府投资决策、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地铁建设、投资政策等评审咨询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是市发改委直属的财政核拨(公益Ⅰ类)事业单位,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核定总编制77名,其中:在编编制62名(包括地铁办20名),非在编编制15名,现在在编人员57名,非编人员14名。中心职能定位为: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管理职能的延伸、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参谋助手和技术支撑;发改委的知识库、信息库和人才库。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近年来,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㈠ 市发改委委托事项
1.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可研联评联审;
2.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估)算审核;
3.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施工阶段标段概算复核;
4.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拨付审核;
5.市级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评审(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评审、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引进资助对象评审、厦门国际时尚周绩效评审等);
6.市级产业发展项目中期检查与验收;
7.项目稽查或后评价;
㈡ 区发改部门委托事项
8.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评估;
9.区级政府投资项目概(估)算审核;
10.重大项目前期规划策划等。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2146.08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1957.75万元,项目支出188.33万元。
(二)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为2146.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957.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37.79万元,公用支出319.96万元;
2.项目支出188.3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6.08万元,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运行1702.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88.33万元。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77.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9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6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缴交职业年金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44.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指导调研、兄弟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6.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6%,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是无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06%,主要是压减公务运行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无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2021年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意见,为制定厦门市及各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与参考;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拟定的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对本市有关重大决策方案、决策执行情况及决策绩效进行分析评估及跟踪研究,及时反馈决策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三)分析宏观经济发展形势,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预测发展趋势,对有关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政策建议。
(四)根据国家、福建省产业发展趋势,研究厦门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对厦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提供政策咨询意见和建议。
(五)研究厦门改革开放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探索科学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研究国内外(港澳台地区)相关城市的发展趋势及其经验教训,为厦门改革和发展提供借鉴。
(六)开展厦门对台合作与交流研究,研究厦门与台湾地区交流合作的途径、方法、渠道、方向、重点和项目,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政策建议。
(七)研究社会事业改革和发展有关问题,开展社会保障政策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态平衡与低碳城市建设对策研究。
(八)开展厦门与周边区域合作研究,参与区域合作规划和政策的制定,提出厦门与不同区域合作的对策建议。
(九)加强与国家、福建省有关单位和研究机构、院校等的合作交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相关城市发展动态参考资料和政策建议。
(十)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会议材料和报告的起草、修改工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重大课题研究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心下设发展战略研究室、经济运行与区域合作研究室、综合配套改革政策研究室、产业发展与政策研究室、公共管理与社会发展研究室、办公室和科研管理部等7个科级部门。中心核定编制40人(其中正式编制38人、非在编编制2人),目前在岗编制内人员35人、非在编人员2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研究中心职能,承担市委、市政府、发改委和相关部门交办的重大课题和应急任务。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自立课题调研和评审论证,提出对策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三)举办各类讲座,参加市内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培养研究人才。
(四)面向社会开展政策解读和理论宣讲。
(五)建设为政府决策和课题研究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库,召开各类专家会议。
(六)编印出版《厦门发展报告》等专著,以及《调查研究报告》、《厦门特区经济》和《厦门市经济运行分析与预测》等内部资料。
(七)购买相关网站信息、数据库、图书资料等为研究工作提供参考的信息资源及配套设施,建设维护数据资料库。
(八)举办厦门市宏观经济高端论坛等研讨活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1209.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1.48万元,增长5.3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0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9.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为1209.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1.48万元,增长5.3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1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1.61万元,公用支出135.09万元;
2.项目支出92.38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4.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9.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1.48万元,增长5.36%,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运行99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2.38万元,主要用于发开展自立课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到相关工作先进城市开展调查研究,书刊信息编印,举办宏观经济高端论坛等。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1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2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27.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3.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无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无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21年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承担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及复核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涉纪检监察案件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1992年7月8日经编办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单位,内设“三科一室”,即涉案价格鉴定科、涉税价格认定科、价格信息科、办公室。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人员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 |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
18 |
1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扎实做好涉纪检监察、涉案、涉税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处工作,为我市反腐倡廉、公正司法、平安厦门建设、优化提升特区营商环境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价格认定作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各项准备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心机构建设。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完善价格认定工作机制。
(三)深化价格服务领域,创新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
(四)加强学习型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学习型、研究型队伍。
(五)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升单位文明水平。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单位政治生态。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为551.5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2.54万元,下降8.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5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1.5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为551.5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2.54万元,下降8.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09.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1.02万元,公用支出78.95万元;
2.项目支出41.57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4.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5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2.54万元,下降8.7%,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运行461.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物价管理41.57万元,主要用于价格认证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等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3.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8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缴交职业年金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11.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指导调研、兄弟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较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21年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的主要职责是:
承担全市政府储备、军粮等政策性粮油及市发改委下达的粮食应急网点粮油检验监测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监测站下设办公室、实验室、质管办等3个部门。核定编制16人(其中正式编制14人、非在编编制2人),目前在岗编制内人员13人、非在编人员2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 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主要任务是:
紧紧围绕粮食中心工作,在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上级各项粮食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履职尽责,积极推进各项粮油检测工作的向前开展。
(一)提升检验“软实力”,提高民生“幸福感”
与时俱进,增加检验项目覆盖面。一是在政策性领域,在储备粮、军供粮的检测中,把农药残留、真菌毒素等有毒有害项目作为常规项目检测;在储备粮入库检测中,在原有开展重金属及真菌毒素质量监测基础上,首次增加了四项有机磷农药残留检测,并将其作为常规卫生指标检测项目进行把控,更加严把政策性粮食安全关;二是在民生领域强化市场成品粮油监管,定期在市场进行现场抽样监测,重点检测食品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添加剂等有毒有害安全指标。
(二)完善检验硬件,提高检测效率
做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并对所采购的仪器设备进行验收并投入使用,经过本次采购验收,我站在重金属前处理、水分、直链淀粉、大米食味值、大米外观等方面检验效率得到较大的提升,更好地保障了我市粮油质量安全。
(三)完善架构,强化人才培养机制
一是完善内部人事管理,发挥中层干部作用。“十三五”期间,我站完善了组织架构,将检验业务划分为“实验室”与“质管办”两个科室,梳理人员职责,并任命科室主任,让主任发挥骨干及枢纽作用,也让职工通过锻炼,在检验工作中发挥传帮带及示范引领作用,在工作中承上启下、独当一面。二是进行形式多样的培训。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2021年收入预算为51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3.58万元,增长6.9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4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2021年支出预算为51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3.58万元,增长6.9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87.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8.27万元,公用支出59.68万元。
2.项目支出126.5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4.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3.58万元,增长6.98%,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运行331.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26.54万元,主要用于化验室的日常运作及做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完成仪器维护维修及体系认证等。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26.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8.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我单位从未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应上级部门批示,接待外来单位来厦调研等。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3.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00万元,用于购置仪器和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100万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三)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无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无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事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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