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通知书(模板)
来源: 时间:2021-12-03 10:23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查询码或运单号:),经查询:

  □(按件计收)上述信息是您(你单位)一个自然月内累计提交的第    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按件计收标准,现向您(你单位)收取信息处理费         元,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申请件数

收费标准

小计

11-30件

100元/件

 

 

 

 

合计

  备注:超过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你单位)本次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共计      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第五条的规定,按照按量计收标准,现向您(你单位)收取信息处理费         元,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信息页数

收费标准

小计

31—100页

10元/页

 

101—200页

20元/页

 

201页以上

40元/页

 

合计

  请您(您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费用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账户:35101523001059222528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税保支行

  缴费时请备注:XXX(您的姓名/你单位名称)信息处理费

  完成缴费后,请及时向本机关确认缴费结果,联系电话:0592-2896082。

  本机关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期限从您(你单位)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如您(你单位)未在收到本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将视为放弃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申请。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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