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执行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4-22 16:5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0〕67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现就执行《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统一按照《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详见附件)执行,不再另行制定。

2.根据《厦门市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厦府〔2017〕52号)、《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厦府办〔2017〕177号)等有关规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的公开主体为“发改、工信、商务部门”。

3.根据我市部门分工,节能审查信息的公开主体为“工信部门”,招标事项审核核准结果信息的公开主体为“建设部门”。

4.我委将设置“重大建设项目”专栏集中展示相关信息,请市直各有关单位填写附件2,于7月31日前将有关信息公开的网址通过金宏网反馈我委。联系人:王玟,联系电话:2896082。

请各公开主体按照上述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建

        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闽发

        改投资〔2020〕382号)

      2.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公开网址填报表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精神,我委编制了《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精神,我委编制了《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标准目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准目录》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成果应用,是深化细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的具体手段。《标准目录》将公开事项和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清单化、目录化,便于基层行政审批部门对照操作,易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推进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发挥好指导、监督、评估作用。

二、《标准目录》中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或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非涉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由政府或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符合省、市、县重点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是政务公开的重点。《标准目录》主要适用于基层重大建设项目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公共企事业单位。其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可参照执行。

三、《标准目录》明确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8方面主要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提供了开展重大项目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框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调整完善本级目录。

四、要会同有关方面督促指导基层细化制定本级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加强推广应用,按照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的审查、发布、反馈机制,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发布、解读、回应的有序衔接。

附件: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

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众

主动

依申请

1

批准服务信息

办事指南

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报要求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实时公开

相关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2

办理过程信息

事项名称、事项办理部门、办理进展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及时公开

相关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项目单位

 

3

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实时公开

 

 

 

相关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4

批准结果信息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发改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5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发改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6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相关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7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核准结果、核准时间、核准单位、核准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发改、工信部门(厦门地区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8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备案号、备案时间、备案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发改、工信部门(厦门地区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9

节能审查

审查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发改、工信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10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审批(预审)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11

建设项目用海预审

预审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自然资源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12

海域使用权审核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自然资源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13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核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自然资源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14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林业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15

建设项目(含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16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审核结果、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17

建设工程规划(含临时建设)许可证核发

审核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18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审核结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1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审核结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施工许可日期、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相关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20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审批部门、批复时间、招标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发改部门(厦门地区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21

取水许可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水利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2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水利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23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水利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24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气象、住建等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25

招标投标信息

招标投标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信用福建”网站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26

征收土地信息

征收土地信息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辖区政府和相关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各级征地信息平台

 

 

 

27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重大设计变更审批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相关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28

施工有关信息

施工管理服务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审查结果、审查时限,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相关审批部门或制作保存单位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29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相关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信用福建”网站

■省网上办事大厅

 

 

30

竣工有关信息

竣工验收审批(备案)

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相关审批(备案)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网上办事大厅

 

 

 

附件2: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部门

互联网公开网址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1

批准服务信息

 

 

 

 

 

 

2

批准结果信息

 

 

 

 

 

 

3

招投标信息

 

 

 

 

 

 

4

征收土地信息

 

 

 

 

 

 

5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6

施工有关信息

 

 

 

 

 

 

7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8

竣工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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