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3-29 15:00
根据市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我市将开展《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修订工作。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4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处(邮政编码:361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修订”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g403@xm.gov.cn。
附件: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