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改革经验交流
时间:2021-05-06 15:19

 

一、我市四举措完善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

一是补偿范围不断扩大。先后出台汀溪水库、莲花水库和坂头-石兜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方案,覆盖我市全部地市级水源地上游汇水区内的30个行政村,补偿总受益人口约6.8万人,补偿时限20年。二是补偿金额逐步提升。补偿资金发放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1300元增加至2020年的3200元,年均增幅18.3%三是补偿形式逐步完善。采取货币、科技等多种补偿形式,调动村民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积极性。四是奖惩机制不断健全。将资金发放与水质保护成效挂钩,依据年度水质考核结果上下浮补偿金。2020年,共21个水质达到Ⅰ类或Ⅱ类标准的行政村村民获得补偿金上浮10%-20%奖励。

二、同安区三举措筑牢绿色发展法律屏障

    一是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同安生态审判庭累计受理超1000件涉生态资源案件,判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刑事罚金800 余万元。二是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创新“1 家法院+8 家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生态法治宣教基地 不断擦亮银城生态底色。三是完善生态修复机制。设立全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专项资金 推动踏勘补植复绿,累计补植复绿面积超1000 亩,涉林案件生态修复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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