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1-29 10:26
征集主题: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征集内容:

  为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3年第2号)《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有关规定,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

  能源,加强用能源头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厦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月5日,欢迎有关单位、企业和群众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修改意见。邮箱:fg403@xm.gov.cn,电话:0592-5520135。

  感谢您的关注和参与!

  附件:厦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意见选登:

  1.新的节能审查办法,写清楚了怎么验收和验收哪些内容,对我们项目验收有很大帮助。

  2.新办法增加了有关可再生能源、原料用能的内容,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希望能尽快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