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改委关于厦门市促进ESG发展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的结果反馈
时间:2026-01-14 16:21

  为更好推动厦门建成ESG发展领先城市,围绕《厦门市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的厦门市发展ESG“124”体系,结合国家关于碳达峰有关战略部署及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有关要求,市发改委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9日面向社会征集《厦门市促进ESG发展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收到3条建议,具体如下:

  建议1:鼓励打造零碳工厂,构建绿色低碳产业链,建议此条款将在新旧政策空窗期内(2023年7月-2025年12月)获得国家级绿色制造相关荣誉的企业纳入奖励范围内。

  采纳情况:未采纳

  理由:奖励范围以《厦门市促进ESG发展干措施》最终发布的有效期为准。

  建议2:鼓励打造零碳工厂,构建绿色低碳产业链,建议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绿色供应链的奖补能否增加省级认定给予奖补。

  采纳情况:未采纳

  理由:本条设立遵循突出引领示范原则。厦门为副省级城市,获得市级认定的,即可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等。

  建议3:鼓励企业开展ESG信息披露,建议在后续此条奖励申报细则上,考虑纳入经营生产主体为厦门公司,但ESG信息披露主体为其非在厦的控股集团公司(含境外公司)。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

  理由:本措施不涉及具体兑现内容,相关内容将会在进一步的申报细则中作进一步规定。

  感谢热心市民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注,关于市民的建议,我委将会同相关单位在后续工作中予以考虑,进一步促进我市ESG城市建设的发展。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