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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思明区滨海街道厦大西村小区未按照(文号:厦价房[2008]195号)文件收费
信件信息
来件主题:
思明区滨海街道厦大西村小区未按照(文号:厦价房[2008]195号)文件收费
来件时间:
2024-11-27
来件内容:
厦大西村小区并未按照物价局备案文件收取物业费、停车费等各项费用。 1.物业费1.4元/㎡的基础上,还多收了维修费0.3元/㎡,已收十多年。今年又在没有合法合规程序的情况下,趁居民老人家不懂,多收0.6元物业费,现如今已有许多住户每月物业费达到2.3元/㎡。 2.常年私划小区外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停车缴交的停车费与文号:厦价房[2008]195号不符。且费用以个人微信收款码进入该物业公司个人。 厦门市发改委领导,请关注此事。该物业为友朋四方物业管理公司。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我市的机构职能划分,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在我委的职能范围内,建议您向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咨询电话12315。
答复单位: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24-11-27 16: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