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自审自发”专项债券成功发行
来源 :厦门日报 时间:2025-02-28 10:33

  昨日,我市成功发行2025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66.15亿元,标志着我市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自审自发”试点落地 彰显政策效能

  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文件明确我市纳入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试点地区的项目清单报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不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可立即组织发行专项债券。

  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的积极作用,我市紧抓政策机遇,建立高效协同工作机制,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牵头,精准筛选符合国家战略导向、收益平衡清晰的优质项目,充分发挥“自审自发”审核速度快、资金投向精准的政策优势,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首期发行高效 市场反响热烈

  本次发行的166.15亿元专项债券涵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新型基础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等领域共64个项目。其中,厦金大桥(厦门段)、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主体工程、轨道交通建设、翔安南部科创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嘉庚创新实验室智慧储能大型科研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获得资金支持超50亿元。

  债券发行各承销团成员投标踊跃,总边际倍数3.80倍,各期限利率分别为:10年期1.78%,20年期2.18%,30年期2.19%,发行平均利率2.17%,20年期债券利率再创我市历史新低,进一步降低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成本。

  精准滴灌项目 服务发展大局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做好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工作,我市建立了四项工作机制(策划储备、评审发行、执行跟踪、风险管控),加大项目策划储备力度,提高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效率,既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又为国家试点工作探索经验”。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债券发行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第二批次专项债券项目策划储备及审核,形成‘储备一批、审核一批、发行一批’的良性循环,持续为我市发展提供坚实的项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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