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卫健委等相关负责人出席,并解读《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厦门是我国最早布局生物医药产业的地区之一,经过近20年的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已经成为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入选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抢抓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快产业升级,加强创新突破,加速赶超发展,6月7日,我市召开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首场线下大型会议---厦门市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大会。大会同步对外发布《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着力提升对企业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全面推进厦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培育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努力打造中国生命科技之城。
市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晓燕介绍了《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亮点1 建立全方位、立体化扶持体系
《若干措施》的研究起草,结合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阶段、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以及企业反映较为突出的共性问题和诉求等,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借鉴了深圳、苏州、成都等先进城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延展支持方向、提高支持力度。从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壮大产业发展能级、优化产业生态环境和加强组织保障服务四个维度、提出23条具体措施,覆盖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为生物医药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滴灌”。
亮点2 扶持力度居全国前列体现在这些方面
临床研究及产业化、国际化认证等产业前端创新的支持力度空前,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资助金额分别由1600万元、300万元提升至5000万元、2350万元,较现行政策大幅提高;2对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较原有政策扶持力度提高近1倍;3对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给予1:1配套支持,对引进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认定奖励、设备补助等支持,累计最高可达6500万元的扶持,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亮点3 着眼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注重行业发展的前瞻性,支持生物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建设;将国家法规调整催生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新业态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对按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开展委托生产等行业新模式给予支持。
亮点4 加强“医产学研”协同创新
新增对为本市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明确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临床试验研究者职务晋升及薪酬待遇激励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开展临床试验的积极性;2支持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增对经认定为市、省、国家级的给予200万-1000万元的梯次奖励。3提升注册认证与检验检测能力。支持医疗器械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组建具有地方特色、针对性强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鼓励有实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建设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提升本市在生物医药领域检验检测的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抓住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全面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按照已经制订的责任分工明确办事指南,让企业找得到人、兑现得了政策,确保各项措施可操作、可执行。
同时,我们要加强市级生物医药产业领导小组的推进统筹协调能力,市区上下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完善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境,让企业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提高企业投资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全力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和产业特色的中国生命科技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