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粮食应急体系重点企业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12 10:56

各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委相关处室、粮食监管一局、二局,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厦门市粮食应急体系重点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发改粮储〔2019〕577号)已发布实施,经研究,现就做好今年粮食应急体系重点企业申报与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新增申请认定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和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的申报时间至2019年11月15日前,逾期申请的列为下一年度审核对象。请各区发改局抓紧与协同部门联系组织审核,各区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本辖区2019年拟新增和拟保留粮食应急体系重点企业初步名单报我委汇总研究决定。

  二、拟保留粮食应急体系重点企业初步名单,请参照《厦门市粮食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应急定点粮油加工企业、定点供应粮店名单的通知》( 厦粮行〔2018〕177号),剔除关停并转和已不符合厦发改粮储[2019]577号管理规定中基本条件的加工企业与供应网点后确定。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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