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76号)要求,现就开展第三批厦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生产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名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第三批厦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申报的政策、条件、流程、表式与填报口径均与第一、二批相同,详见《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厦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厦发改产业〔2020〕118号,见附件)。
2、市国资委、各区(开发区)请按照谁报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核把关,并于5月18日前将第三批申报企业名单以正式意见报送市发改委(函件扫描件和电子表格通过金宏网报送)。对于企业申报过程中涉及的财税政策和征管等相关问题,由财政和税务部门负责解释。
名单管理联系人:市发改委产业处 2893313
财税政策联系人:市财政局税政处 2858176
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2021623
市国资委联系人:统考处 2858541
各区、开发区申报联系人:
思明区发改局 2667120 邮箱:smq_fgj@xm.gov.cn
湖里区发改局 5722140 邮箱:szs@huli.gov.cn
海沧区发改局 6891015 邮箱:1804331751@qq.com
集美区发改局 6283011 邮箱:luwenlong@jimei.gov.cn
同安区发改局 7315558 邮箱:redfish0058@163.com
翔安区发改局 7886868 邮箱:xafgjzhk@xm.gov.cn
火炬管委会经发处 5380089 邮箱:wupx@xmee.com
自贸区管委会 2620035 邮箱:zmwtzcjzx@163.com
附件:1、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厦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厦发改产业〔2020〕118号)
2、厦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申请表
3、企业承诺书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