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 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2〕9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研究,现组织开展征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揭榜挂帅”、自愿申报的原则,广泛征集《规划》任务实施依托项目及能源领域其他相关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榜单” 请见附件1),榜单外确有重大创新意义的项目经推荐单位评估后也可进行报送。请各区发改局牵头做好本辖区内组织推荐工作,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与“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总体目标的匹配性等进行审核。其中,示范试验项目应是已经核准备案、在建或已投产的项目,涉及创建示范的,应符合中央有关创建示范活动管理规定。对于经国家能源局审核后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明确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按季度将进展情况报送我委。
二、 注意事项
项目材料不应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项目承担单位须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冒用科研成果、知识产权、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不鼓励同一单位或同一研究团队分散力量在同方向下牵头或参与多个项目。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推荐,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重复推荐。
项目推荐实行常态化管理方式,常年开放接受推荐,本批次征集结束后,各区发改局如有符合要求项目,请与市发改委联系人对接,“十四五”期间原则不再另行发布征集通知。
请各区发改局填写项目推荐材料(附件2),并整理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11月21日前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委。
扫描版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gjnc@xm.gov.cn。
市发改委交能处联系人:陈敬鹏,2896172
各区发改局联系方式:
思明区:2667038
湖里区:5722467
集美区:6151277
海沧区:6583870
翔安区:7887669
同安区:7023585
附件:1. 《“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重点任务榜单
2. “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信息表
3. “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