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1号)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将于12月中旬召开翔安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翔安南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产生方式和报名办法
听证会设消费者参加人7名;经营者2名;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共4名。
消费者参加人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凡有意作为听证参加人的公民 ,请登录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dpc.xm.gov.cn/)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厦门市翔安机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于11月21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0592-315@163.com。当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时,所缺名额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联系人:于丹 ;联系电话:0592-2028206。
经营者参加人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推荐产生。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并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参加人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旁听人员名额、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听证会设旁听席。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凡有意旁听者,请登录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dpc.xm.gov.cn/)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厦门市翔安机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于11月21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fgjg@xm.gov.cn。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旁听人员报名情况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联系人:肖玉华 ; 联系电话:0592-2893323。
三、新闻媒体记者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听证会设记者席。凡有意参加的记者,请登录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dpc.xm.gov.cn/)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厦门市翔安机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新闻媒体报名表》(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于11月21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fgjg@xm.gov.cn。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联系人:肖玉华; 联系电话:0592-2893323。
四、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了解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能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建议,能够按时全程参加本次听证会;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职业);
4.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等。
(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在听证会上自觉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维护会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及劝导。
特此公告。
附件:1.《厦门市翔安机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
2.《厦门市翔安机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3.《厦门市翔安机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新闻媒体报名表》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