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2-054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2〕6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2-03-24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97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3-25

市工信局:

  蔡品花等代表提出的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发展可再生绿色能源,助力“碳中和”的建议》(第0197号)收悉,经研究,现结合我委职能就有关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为应对新时期能源供需格局的新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光伏、风电建设发展,把光伏、风电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个重要部分,通过政策规范推进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行业发展。受地域面积、资源禀赋、环境约束等先天条件限制,我市不具备发展风电的条件,可再生能源利用主要集中在光伏和生物质发电项目。

  我委高度重视并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发展,2021年我市海沧、翔安、同安等三个区通过国家能源局批准,列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建设工作。至2021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际装机容量达到17.8826万千瓦,累计发电量达5.758亿千瓦时。

  蔡品花等代表提出的建议对推动我市可再生绿色能源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吸收代表提出的有关建议,继续指导协调各区加快推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等工作,共同推动我市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再上新台阶。

  领导署名:傅如荣

  联 系 人:陈敬鹏

  联系电话:0592-2896172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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