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2-065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2〕7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2-04-29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2025号重点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05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完善厦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建议》(第20222025号)收悉。我委作为协办单位,现将有关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拓宽筹集渠道,增加房源供给

  1.完善政策配套。市政府于2021年7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信租赁住房的意见》,并配套出台系列政策,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进一步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满足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及企业员工住房需求。

  2.做好项目策划。今年来,我委会同贵局等有关部门结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园区建设实际需要,进一步策划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包括湖里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的高林-金林社区发展中心、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湖里创新园405地块等项目。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会同贵局等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按照就近居住、便捷通达的原则,争取策划更多项目,满足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群体居住需求。

  二、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生活质量

  1.提高建设标准。为适当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综合造价标准已提高到4000元/平方米(保障性商品房提高到4700元/平方米),主要包括适当提升室内装修标准(保障性商品房提高到1000元/平方米),如电梯可选用一线品牌、外墙采用中高等真石漆、水电材料(设备、管线)选用知名优质产品等;绿化标准提升至400元/平方米,包括海绵城市、绿建二星建设等。

  2.完善配套设施。将幼儿园、商业、社区服务、公交首末站等配套设施与保障房项目一并审批、一并建设、一并交付,确保配套完善和品质提升。

  三、简化评审流程,加快项目建设

  为建立保障房住房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项目基建审批手续,经市政府同意,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可研评审后,我委对项目投资估算不再进行审核,直接按照4320元/平方米(含预备费)的单方造价指标核定项目投资估算,经市政府批准后出具项目建设方案策划意见函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大缩短了审核审批时间。同时,在保障性住房项目“可研”批复后,充分利用主体工程设计、招标等时间,简化评审流程,对桩基、基坑支护及土石方等分项工程建安投资概算实行容缺预审,推动基础工程先行招标、先行开工,加快项目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阶段,我委将认真吸收政协委员的合理工作建议,将其融入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力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满足保障对象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追求,切实提高住户获得感。

  专此函告。

  领导署名:罗咚玲

  联 系 人:张铭舟

  联系电话:0592-2896159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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