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4-050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4〕7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7-12
缪朝炜委员:
《关于应对CBAM,推动厦门市产业低碳创新的建议》(第20241039号)由我委会同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工信局、税务局等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欧盟为应对气候变化,同时通过对进口产品征收碳税保护其工业竞争力而推出的政策,是一种国际贸易碳壁垒,类似还有欧盟已出台的《新电池法》等,这些碳壁垒将会影响我国相关领域产品海外竞争力,不利于外贸出口增长。您的提案结合我市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实际,分析了在CBAM机制下产品出口面临的困难,提出对相关企业的低碳创新帮扶、实行绿色消费补贴、完善环保政策和加强环保监管等工作建议,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前瞻性,对我市应对CBAM,推动产业低碳创新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多项政策举措,引导产业低碳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一)构建厦门市双碳“1+N”政策体系。我市已基本完成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政策体系包括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能源、工业、交通、建设等分领域方案和减污降碳、科技、金融、绿色消费等一系列保障方案。“1+N”政策体系将双碳总体目标与各个行业具体规划相结合,形成一套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政策体系,将有力促进我市各领域各产业绿色低碳创新发展。
(二)多措并举助力企业低碳转型。我市有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引导企业低碳转型发展。一是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应用。2023年征集推广市级工业领域绿色技术产品53项,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新技术和产品。对工业节能、节水技改等百余项目予以市级财政支持,兑现资金总额超过3800万元。二是支持企业申报绿色制造企业。2023年我市15家企业新入选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48家企业新入选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三是鼓励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2023年对55家国家、省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予以奖励,奖励资金达1920万元。四是引导企业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推进ABB厦门工业中心等11个低碳园区创建,厦门轨道集团地铁节能降碳等案例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部委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三)加快促进绿色消费。2022年我市印发《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个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食品、衣着、居住、交通等八个重点领域的消费绿色转型,从财税、金融、价格、市场等方面,健全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四)加强企业环保和降碳指导。一是组织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督促企业积极整改违法行为,实现动态信用修复,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经营。二是督促企业落实碳排放管理。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全国碳市场相关管理要求,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按时足额完成年度碳排放履约清缴任务。
(五)加快推动我市碳足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体系是应对国际贸易碳壁垒的重要工作之一。2024年初,我市出台了《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动碳足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推动建立完善的产品碳排放核算认证工作机制,建设规范的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碳壁垒,加快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建议,会同各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出台有效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支持企业积极应对CBAM,推动产业低碳创新发展。
(一)加大力度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一是推动绿色制造企业创建。制定《厦门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改造,优化生产管理,持续培育国家、省级、市级的绿色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二是引导绿色产品生产。引导企业加强绿色低碳、节能节水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广泛征集先进技术和产品,发布厦门市绿色技术产品目录,开展节能、节水、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推广活动。
(二)积极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一是对《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拟将减污降碳、低碳创新等相关项目纳入补助范围,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适当激励。二是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予以支持。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促进绿色消费。
(三)更好发挥税收调节作用。鉴于地方在“对高能耗产品在已有税收的基础上再单独征收环境税”方面既无开征该税种的权限,也无确定或调整适用税额的权限,我市将在持续贯彻落实税法规定的同时,适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对生产高能耗产品加强征管的政策建议,更好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四)加快建设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动我市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等一站式服务,探索开展信息披露、绿色诊断、教育培训等辅助服务,提升应对欧盟碳关税、电池法案等国际贸易碳壁垒的能力,加快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
领导署名:简永丰
联 系 人:李直
联系电话:0592-5520115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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