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4-054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4〕7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7-26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5014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26

厦门市社科联:

  《厦门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的建议》(第20245014号)由我单位分办。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贵单位的提案分析了我市再生水回用的基本情况,提出了基于碳减排的城镇污水再利用途径、健全再生水价格机制等工作建议,对我市再生水利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收到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对所提建议积极研究吸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措施与成效

  (一)出台《厦门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2022年9月,我委会同市科技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厦门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再生水利用率要达到25%以上,围绕这一主要目标,我市将加快提升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列为重点任务之一,提出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探索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等重点工程。

  在加快提升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重点任务方面,一是要科学布局再生水生产设施及配套管网,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设施建设,精细化运营,确保达标排放,推广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生态补水、市政杂用等。二是新建城区因地制宜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有序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

  在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重点工程方面,一是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加快推进全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持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同时不断推进污水管网破损修复、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二是按规划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补水工程,有序推进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

  (二)关于再生水价格机制

  再生水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的范畴,实行市场调节价。《厦门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提出,再生水价格要推广实行使用者付费机制,再生水供应价格由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研究和借鉴贵单位提出的建议,积极加强部门协同,持续整合各方资源,努力推动实现再生水利用的各项目标。

  一是按照《厦门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借鉴国内相关城市的先进经验做法,从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以及再生水利用规划实施等多个环节统筹推进工作,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二是进一步通过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来促进再生水利用,考虑到我市城镇供水价格多年未调整,我委将根据国家、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城镇供水价格的改革,改革实施后,为再生水进一步推广利用创造条件。

  领导署名:简永丰

  联 系 人:高静雯

  联系电话:0592-5520311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