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4-057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4〕8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8-15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0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15

市公安局:

  《关于公检法联动加强异地公安对民营企业财产及高管侦查强制行为监督与沟通的建议》(第6003号)收悉。贵局为主办单位,我委为协办单位,现将我委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今年来,我市已有多位企业家被羁押至异地审查,据工作掌握,很多是以涉嫌帮信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等非必要羁押罪名予以羁押,异地公安机关对于“保释金”的开价高达每人数百万元到上千万元,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关注到此现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委政法委联合法检公等部门多次召开法商交流座谈会,依法捍卫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戴建宏代表针对此现象,从管辖权与执法规范性问题、财产保护措施不当、沟通机制不畅三方面分析了问题成因,并从完善财产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异地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我委历来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权益保护,根据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刑事干预,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依法捍卫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强化政法部门联动

  本地政法部门联合建立常态化异地执法抓捕行为的快速响应和审查机制,及时协调、制止过当的执法批捕行动、肆意冻结企业银行账户等行为,主动帮助涉案民营企业做好配合调查等诸项事宜,力争当场理清问题,加强保护企业核心关键人员及企业合法经营资产。

  (三)配合试点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局正在探索运行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发展平台,以发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横向协调、纵向联动功能。针对民营企业反馈需跨部门、跨区域的问题,我委将按照《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办理反馈工作机制(试行)》要求,通过平台按程序逐项办理,强化多级联动,稳妥精准推动解决民企反映问题诉求。自我委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试点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以来,已协调解决威光自动化设备(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反映问题,帮助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反馈需国家发改委民营局协调解决的跨部门、跨区域问题,同时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局转交的民营企业有关问题线索核实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晓辉

  联 系 人:蔡欣磊

  联系电话:0592-2893312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