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5-004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5〕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2-28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3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湖里区政府:
关于罗丽珍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湖里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的建议(第00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建议市发改委对湖里区妇幼保健院项目进行资金支持,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湖里区妇幼保健院项目为区属医院项目,项目投资体制已经确定,项目概算批复明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和区妇幼按7:3的比例分担”,如因区财政紧张需调整投资体制,建议由区政府统筹考虑,将需市财政支持的项目上报市政府研究。若湖里区妇幼保健院符合中央政策支持方向,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领导署名:黄涛
联 系 人:林旖
联系电话:0592-2893301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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