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5-009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5〕1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3-06
市农业农村局:
林艺玲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村集体发展项目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274号),我委作为协办单位,现将协办情况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该建议分析了我市村集体发展项目成功运营案例,从向上争取资金、加大招商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下一步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综合政策研究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研究我市贯彻措施,谋划部门协调推进机制,落实新一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行动,探索物业出租、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二是在“十五五”规划思路基础上,联合行业部门开展“十五五”农业农村专项规划的启动和编制工作,明确发展目标、路径、创新举措和项目清单,因地制宜落地一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和农村预留发展用地项目。
(二)向上争取政策支持
1.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组织各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专项,围绕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数字农业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支持领域,开展政策解读并多次赴各区研究谋划可争取专项支持的项目。其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重点支持建设农业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以及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给排水、污水处理、道路等设施,村集体经济项目需与上述方向符合方具备申报条件。截至目前,我市共推荐报送农业领域6个项目,其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2个。
2.城市更新领域地方专项债。城市更新主要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利用、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其中城中村改造主要支持城中村内相关住房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需与上述方向符合方具备申报条件。目前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各级区政府部门开展专项的政策解读及组织申报工作。
3.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围绕“国家导向、厦门需要”统筹推进项目策划工作,与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接,组织市区联合梳理村集体经济项目清单。截至目前,共梳理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4个,其中策划阶段1个、前期审批21个、开工建设2个。同时,按照上级资金支持领域,建立“向上争取资金储备项目清单”,将符合国家资金支持领域投向的项目纳入清单滚动管理,形成“项目等资金”的工作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
市发改委将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根据市人大代表建议,密切关注国家涉及村集体经济发展领域的支持政策,加大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强有关政策解读,指导各区争取村集体经济符合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领导署名:黄 涛
联 系 人:陈彩珠
联系电话:0592-2893378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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