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5-031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5〕4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4-03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201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03

市住建局:

  《关于推进我市节能改造及打造低碳高效制冷机房建设的提案》(第20252013号)收悉。我委作为会办单位,现就提案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曾建华委员围绕我市在节能改造和低碳高效制冷机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提出了加强政策引导、设立专项节能改造资金、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等具体举措。我委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业务处室研究讨论,积极吸纳宝贵建议。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责任考核

  编制实施《厦门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全市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工作。把节能目标纳入我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

  (二)加强政策引导

  1.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节能降碳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各地市节能降碳项目,其中明确支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包括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先进示范,以及对既有建筑开展的节能改造示范等,我市每年均积极组织向国家报送相关项目申请资金支持,2024年以来共报送14个项目。

  2.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2024年以来,国家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各地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支持方向包括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其中建筑领域支持建筑制冷、供热、照明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2024年,我市40个项目取得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2025年我市已报送95个项目申请国债资金支持。

  (三)推广先进技术

  1.推广绿色技术产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征集工作,发布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目录。通过文件宣传、组织培训、技术推广会、网站和微信群传播等多种途径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2024年共34项技术和产品列入《厦门市2024年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目录》。普为光电一种高效离网智慧照明技术入选国家级《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

  2.持续树立先进典型。厦门地铁“轨道+光伏”等节能降碳实践案例入选国家发改委“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ABB厦门工业中心绿色微电网项目入选国家能源局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厦门航空基于数据驱动的机场跑道预测模型算法节能实践入选《中国拟推荐参与国际“双十佳”评选的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清单》。

  (四)推行市场化机制

  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依法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所得税、增值税进行减免。推进能源费用托管服务,2023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具体实施方案,并制订地方标准《公共机构能源托管规程》。

  (五)强化监督管理

  按照产业政策、节能降碳等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项目源头管控,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口。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节能降碳。2024年,完成13个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完成服务业和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13家,出具节能工作建议书2份。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吸收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工作建议,结合职责,继续强化责任目标,加强政策引导,积极向上对接沟通,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绿色技术产品推广力度,推动绿色技术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持续深化部门协同,合力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动全市节能降碳工作取得新成效。

  领导署名:简永丰

  联 系 人:王江琳

  联系电话:0592-5520135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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