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5-041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5〕5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4-18
市教育局:
姜春海委员《关于在部分重点企业设立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先导项目的建议》(第20254065号)收悉。我委作为会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委高度重视,就提案中提出的工程硕博士培养中校企生三方参与积极性不高问题,及激励企业参与、高校与企业对接平台建设等建议,结合部门职能,梳理了相关措施成效。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规划政策引领。在我委牵头编制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纳入“推进产教融合”内容,并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作为教育强市建设重点工程,强调要深化校企合作、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为发挥校企合力完善工程人才培养体
系做好规划引领。
(二)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为深化产教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共遴选出29家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
(三)发挥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作用。加快推进2个国家级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向上申请补助,已获中央资金2.1亿元,市级层面大力支持,向集成电路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配套补助4000万元,并承诺按照不低于国家资金规模对医学攻关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给予补助。目前,集成电路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的人才培养已显现出积极成效,年均培养和实训产业人才1500人,与三安光电等企业联合培养全日制“平台班”硕博士研究生近260人。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研究和借鉴姜春海委员提出的建议,在后续工作中统筹考虑,积极加强部门协同,持续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提升产教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加快推动我市高质量工程人才培养。
领导署名:黄涛
联 系 人:朱旭旭
联系电话:0592-2896170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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