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5-063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5〕7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7-01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113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01

民建厦门市委:

  《关于推动“光储充检放”综合能源系统重点项目的建议》(第20251138号)收悉,我委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会同火炬管委会、市科技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近年来,新能源相关产业等新质生产力迅速发展并改变市民生活,“光储充检放”综合能源系统作为新能源设施体系的一部分,对我市城市生态文明构建及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我市近年来大力推进相关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不足、运营模式有待创新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围绕政策规划、技术研发等方面提出了极具价值的意见建议,

对于我们下一步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二、措施与成效

  (一)支持高新技术研发

  为提升我市新能源产业研发能力,推动形成研发、制造、应用良性互动机制和产业链配套体系,市科技局于近年支持“大容量储能电池和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高性能高安全新型储能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光储同寿’大容量储能电池研发及产业化”等重大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共15项,并建立“企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机制,立项支持“氢燃料电池电控系统虚拟仿真及实施测试平台建设”揭榜挂帅项目。

  (二)加强充电体系建设

  为全面推进“电动厦门”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我委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推动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发改规〔2024〕2号),鼓励“光储充检”一体化应用,促进光储充检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同时我委还出台《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补助办法》(厦发改规〔2024〕3号),对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2024—2026年新建投运的电动汽车经营性充电设施进行补贴,鼓励企业建设投运直流充电桩设施,并通过岛内外差异化补贴额度,引导我市充电桩合理布局。

  (三)推动站点建设工作

  我市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积极推动“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前相关企业已建成一批具备“光储充”功能的充电设施投入市场运营,其中已有“光储充检”智能超充站项目配备36台180KW直流快充桩、81.4KWP光伏发电系统及824KWH储能箱,实现光、储、充协调运用;并具备锂电池检测能力,场站的储能系统可参与市网的调频、调压、发挥削峰填谷、调频调峰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市“光储充检放”相关设施建设情况,会同火炬管委会、市科技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等单位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一是继续支持高新技术创新研发,推动企业及研究院校跨界联合,推广光储充放“多站融合”、V2G放点应用等技术落地实施,加强试点建设工作。二是支持企业探索更多“光储充检放”设施应用场景,创新运维模式,通过政策鼓励、配套设施建设等方式助力企业做好商业推广工作。

  领导署名:简永丰

  联 系 人:赵睿鸣

  联系电话:0592-5520760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