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7-12-2024-006
- 备注/文号:厦发改价格〔2024〕3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1-17
各区发改局、各平价商店:
为了切实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依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办规〔2023〕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启动春节期间平价商店差价补贴销售农副产品机制。
请各平价商店从即日起,按照平价商店规范要求积极开展筹备工作,按时启动政府差价补贴销售平价农副产品的工作。凡确定为差价补贴品种,均不得超过我委发布的农副产品协议价进行销售。各区发改局应指导新加入的平价商店按照平价商店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并加强对本辖区平价商店的巡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上报。
附件:2024年第一期政府差价补贴销售农副产品方案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第一期政府差价补贴销售农副产品方案
2024年1月26日起,启动2024年第一期政府差价补贴销售农副产品机制(具体品种详见下表)。每日农副产品销售价格不应超过我委通知的协议价(蔬菜类商品低于同类市场均价15%,猪肉类商品低于同类市场均价10%,具体价格另行通知)。
2024年第一期政府差价补贴销售蔬菜品种
序号 |
品种 |
规格、等级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青椒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由平价商店经营者11选9(其中大白菜的限购数量为每人每次5000克,圆白菜、白萝卜的限购数量分别为每人每次4000克,其他品种为每人每次限购2500克) |
2 |
黄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
3 |
油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
4 |
茄子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
5 |
大白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
6 |
圆白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
7 |
花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
8 |
上海青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
9 |
胡萝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
10 |
土豆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
11 |
白萝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2024年第一期政府差价补贴销售猪肉品种
序号 |
品种 |
规格、等级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带皮腿肉 |
新鲜 |
元/500克 |
由平价商店经营者4选2(每人每次限购2500克) |
2 |
肋条肉 |
五花肉 新鲜 |
元/500克 |
|
3 |
中排骨 |
新鲜 |
元/500克 |
|
4 |
精瘦肉 |
腰条 新鲜 |
元/50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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