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7-12-2024-015
- 备注/文号:厦发改价费〔2024〕73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12-31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新设立部分平价商店的通知
各区发改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示范作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办规〔2023〕5号)的有关规定,在经营单位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过规定程序审核认定,2025年度全市新设立19家平价商店(详见附件1)。
截止到2024年12月30日,我市2024年度已确定且监管考核良好的平价商店共124家(详见附件2)。请新设立的19家平价商店和已确定且监管考核良好的124家平价商店,接文后与我委签订《厦门市平价商店(专营区)经营管理协议书》,协议期限为1年,即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请确定为2025年度平价商店的所有经营者,模范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我委及各区发改局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度19家新设立的平价商店名单
2.2024年度已确定且监管考核良好的124家平价商店名单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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