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7-12-2023-007
  • 备注/文号:厦发改价格〔2023〕5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02-13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暂停差价补贴销售平价猪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各区发改局,各平价商店:

  根据我市当前的价格形势,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第一期平价商店差价补贴机制将继续延后实施。鉴于近期我市猪肉价格总体稳中有降,上级发改部门发布的猪粮比已进入过度下跌的预警区间,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2月15日起,暂停平价商店猪肉差价补贴销售。请各平价商店自2023年2月15日起,及时调整相关标识,继续做好差价补贴销售蔬菜工作。

  联系人:杨海昆     联系电话:2893322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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