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7-13-2023-012
  • 备注/文号:厦发改收费〔2023〕29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06-27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厦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厦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厦发改收费〔2022〕356号同时废止。

  执行期间,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或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厦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含市级及各区)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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