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7-13-2023-020
  • 备注/文号:厦发改收费函〔2023〕25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09-18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

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

  根据危险发废物处置收费事项调整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厦发改收费〔2018〕567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若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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