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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
根据危险发废物处置收费事项调整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厦发改收费〔2018〕567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若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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