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7-13-2024-014
- 备注/文号:厦发改价费〔2024〕66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12-03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委发〔2021〕5号)要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动态调整以及清单制度。现将《厦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厦发改收费〔2023〕583号自动废止。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厦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清单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清单
一、国家项目省定标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序号 |
收费主体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耕地开垦费 |
行政事业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土地局、省财政厅、省物委关于福建省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规定的通知》(闽政〔2000〕98号) |
详见闽政〔2000〕98号 |
耕地保护 |
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土地闲置费 |
行政事业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闲置土地处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详见《闲置土地处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闲置一年以上的闲置土地需交纳的费用 |
3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不动产登记费 |
行政事业性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详见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
登记不动产 |
4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行政事业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闽发改价格函〔2023〕134号) |
详见闽发改价格函〔2023〕134号 |
检验检测等 |
5 |
市水利局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行政事业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199号) |
详见闽发改价格函〔2023〕199号 |
水土资源 |
6 |
市水利局 |
水资源费 |
行政事业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调整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力发电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59号),《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闽政〔2007〕27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4〕395号) |
详见闽政〔2007〕27号、闽价商〔2014〕395号 |
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
7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诉讼费 |
行政事业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481号),《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财行〔2003〕275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诉讼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145号) |
详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481号),闽价费〔2008〕145号 |
法律服务 |
8 |
市市政园林局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行政事业性 |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1994〕房字199号),《福建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闽建城〔2023〕5号) |
详见闽价〔1994〕房字199号,闽建城〔2023〕5号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9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行政事业性 |
《关于进一步完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4〕347号) |
(一)非工业项目的民用建筑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元/平方米):1800,1200(厦门同安区) (二)工业项目中民用建筑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元/平方米):900,600(厦门同安区) |
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及实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足部分需缴纳 |
10 |
市公安局 |
证照费 |
行政事业性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178号) |
详见闽发改价格函〔2023〕178号 |
机动车牌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 |
二、国家项目市定标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序号 |
收费主体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1 |
市市政园林局 |
特种行业和其他行业的污水处理费 |
经营服务性 |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调整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厦发改价格〔2016〕545号) |
其他行业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1.5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1.80元/吨 |
污水处理费用 |
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涉企收费政府定价服务价格清单
序号 |
收费主体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1 |
引航站 |
引航费 |
经营服务性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厦门港2023-2024年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厦自贸委〔2023〕11号) |
航行国内航线船舶引航(移泊)费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即比部颁标准降低约45%;对6万吨净吨以上的集装箱船舶,按净吨6万吨封顶计收引航费。降低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0%,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中规定费率90%计收;引航距离在10海里及以内,且引领船舶超过120000净吨的引航费按44100元计收。 |
引领航行国际(国内)航线船舶进出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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