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登记审核初审事项的函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咨询工程师
(投资)注册登记审核初审事项的函
市政务中心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文)和《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 号)的有关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注册登记和管理机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地发改部门调整为中咨协会和各地工程咨询协会,我市相应由市工程咨询协会具体负责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因此,我委原进驻政务中心办理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登记审核初审事项予以取消,特此报备。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3年7月25日
抄送:市政府,市法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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