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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通知》(闽信联办[2016]39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优先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处理,我委制定了《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现予以公布执行。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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