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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委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厦治市办[2017]1号)精神,我委已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请各相关处室(单位)及时制定普法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处室(单位)在普法过程中要注意及时总结,收集保存相关档案材料,普法有关活动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报委法规处。
附件:厦门市发展改革委普法责任清单(2019年度)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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