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和市委编办《关于做好市级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市委编办审核确认,现对我委的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如下调整:
删除“价格活动监督检查”等17项,增加“骨干粮店和骨干粮食加工企业认定”等13项,修改“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检查”等30项,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厦门市发展改革委权责清单调整目录(2019年8月版)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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