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涉及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需要对涉案财物或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二)配合税务机关,共同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三)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合理性水平认定;
(四)提供价格政策、价格信息服务
主要负责人:陈永田
联系电话:5077780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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