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3-00-2022-002
  • 备注/文号:厦发改营商〔2022〕20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2-03-25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水电气网业务联办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2

市市政园林局、市审批管理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公安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增强市政公用设施服务的协同性,经研究,现将《厦门市水电气网业务联办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发改委           市审批管理局           市市政园林局  

20223月25

 

 

 

厦门市水电气网业务联办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增强市政公用设施服务的协同性,持续提升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网络报装(本方案中网络报装只涉及福建广电网络)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水电气网报装及其涉及的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从“分头办”“多次办”到“一窗受理、业务联办”,提升水电气网企业的服务效率,减少用户临柜次数。

二、工作目标

改变原有水电气网分开报装模式,通过升级平台功能、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企业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事项提速增效。

(一)整合服务事项。按照“能并则并、能减尽减”的原则,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附属水电气网报装全面嵌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现一个平台“联动报装”。水电气网企业主动为项目提供水电气网技术指导服务。

(二)缩短接入时间。水电气网协同报装过程中涉及到占掘路、占用绿化等行政审批的,原则上实行告知承诺制,不适宜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全面实行并联审批,5个工作日办结。

(三)压减申请材料。最大限度优化整合“一张表单”,充分发挥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实现“免证办理、容缺受理”。

(四)实现“一窗受理”。采用“一个窗口统一收出件”“后台流转”“全程代办”等服务模式,从“分头办”向“一口通办”转变,通过部门合力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用水、用电、用气、网络协同报装;对不需要协同报装的,可按国家和本市水电气网报装有关规定办理。

四、重点任务

(一)主动靠前服务

1.深化一个平台“联动报装”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水电气网报装配套指导服务,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受理后,资源规划部门通过系统将项目信息同步推送至水电气网企业,水电气网企业主动服务用户、收集用户水电气需求信息。

牵头单位:市审批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2.提前布局项目周边公共管网建设。进一步深化细化项目策划阶段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根据用水、用电、用气、网络规划对水电气网设施还未覆盖的区域提前实施配套。合理布局市政综合管廊和水电气网管沟,提前预留水电气网管线通道资源,水电气网企业将管线规划与管廊规划结合,积极参加相关的综合管廊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确保管廊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二)精简申请材料

3.整合“一张表单”。水电气网企业所需的报装信息统一整合到《厦门市用户水电气协同报装申请表》项目主体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合需办理的水电气网事项  

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责任单位: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2022年4月30日

4.简化申请材料,实现“一证通办”。整合水电气网报装所需报装材料,形成“一套标准、一套材料”通办。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在线获取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身份资料,需用户重复提交,实现“一证通办”水电气网企业业务所需申请材料较多的,可以采取容缺受理的方式。用水、用电、用气、网络报装不设置与技术规范无关的任何前置条件。

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4月30日

(三)“一窗”受理

5.实现“一个窗口统一收出件”。在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网联办专窗”,实现水电气网联办业务的统一收件、后台流转、统一出件。

牵头单位:市审批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4月30日

6.建立水电气网联办营业厅”积极探索建立水电气网联办营业厅,实现用户仅需提交“一套资料”即可办理水电气网相关业务,实现市政公用设施业务“一窗受理”“一门办理”“一链办理”(在国网厦门湖滨南营业厅、观音山营业厅先行试点,后续视情况逐步推广至各水电气网企业的办理网点)。

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

7.开通线上联办模块。开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水电气网联办服务,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行选择需要办理的水电气网联办事项

水电气网企业应先将各自系统接入“i厦门”平台,接入后市工信局在“i厦门”平台开设水电气服务专区,汇聚水电气服务。

打通水电气联办系统,在水电气网各自业务系统新增“水电气联办”功能,可将用户报装需求推送相关单位。

牵头单位:市审批管理局、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水电气网联办服务模块;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i厦门”的整合;2023年12月30日前各企业完成自有渠道联办

(四)外线接入工程审批“联合踏勘、一链办理”

8.联合踏勘。做好城市道路、公路、绿化审批联合踏勘,水电气网企业获知报装信息后,有外线工程的,结合项目实际,由路权管理部门组织水电气网企业及交警部门联合会商与用户约定统一的踏勘时间联合踏勘、一次到位      

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9.优化水电气网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小型低风险市政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探索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非禁免批”改革,明确非禁止区域范围,对一定规模范围内符合相关前置条件的项目在禁止区域外免予占掘路审批。试点占掘路行政审批环节引入信用承诺制。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各行政审批部门并联办理,提升工作效率。

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

10.优化掘路方案。涉及城市道路、公路挖掘时,各管线单位需提前统筹规划挖掘计划,按时申报,完成现场信息对接、核实接入条件后,按照水电气网各自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有效减少水电气网单独施工带来的重复开挖路面、施工次数多、持续时间长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

(五)信息公开

11.做好协同报装的信息公开。水电气网企业梳理水电气网协同报装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等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及时优化调整,通过移动用户端、营业场所等渠道予以公开。

牵头单位: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4月30日

 五、组织保障

1.建立水电气网联办联席沟通机制。成立水电气网协同报装专项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建立定期会商、召开工作例会等机制。

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市交通局、市审批管理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2022年4月15日

2.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施工管理。为将水电气网协同报装方案落实到位,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根据本实施意见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举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水电气网企业是协同报装的主要实施单位,需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水电气网企业应进一步明确具体办理方式、办事指南;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共享利用施工资源、管廊资源,管线间安全距离应符合水电气网行业规范要求,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并做好后期维护工作。

牵头单位: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

3.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加强窗口人员培训。加强联动报装全流程电子化运转,保障数据线上线下顺畅流转。水电气网企业做好联办专窗“一窗受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窗口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工作能力、综合素质。

牵头单位: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4月30日

4.制定系统改造计划,立项支撑改造费用。为实现联办业务,需全面考虑水电气网联办业务涉及的系统改造费用。其中水电气网企业的系统改造费用由各企业负责;市审批管理局改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工信局整合“i厦门”平台水电气网报装模块的费用按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办理。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审批管理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

5.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传统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企业门户网站和广告宣传展示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水电气网协同报装”工作成效,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责任单位: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

 

 

附件:厦门市水电气网业务联办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厦门市水电气网业务联办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内容

具体任务清单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深化一个平台“联动报装”

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水电气网报装配套指导服务,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受理后,资源规划部门通过系统将项目信息同步推送至水电气网企业,水电气网企业主动服务用户、收集用户水电气网需求信息。

市审批管理局

市资源规划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常态化开展工作

2

提前布局项目周边公共管网建设

进一步深化细化项目策划阶段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根据用水、用电、用气、网络规划对水电气网设施还未覆盖的区域提前实施配套。合理布局市政综合管廊和水电气网管沟,提前预留水电气网管线通道资源,水电气网企业将管线规划与管廊规划结合,积极参加相关的综合管廊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确保管廊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衔接。

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

市资源规划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常态化开展工作

3

整合“一张表单”

将水电气网企业所需的报装信息统一整合到《厦门市用户水电气网协同报装申请表》,项目主体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合需办理的水电气网事项。

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

2022年4月30日前

4

简化申请材料,实现“一证通办”

整合水电气网报装所需报装材料,形成“一套标准、一套材料”通办。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在线获取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身份资料,无需用户重复提交,实现“一证通办”。水电气网企业业务所需申请材料较多的,可以采取容缺受理的方式。用水、用电、用气、网络报装不设置与技术规范无关的任何前置条件。

 

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2022年4月30日前

5

实现“一个窗口统一收出件”

在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网联办专窗”,实现水电气网联办业务的统一收件、后台流转、统一出件。

市审批管理局

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2022年4月30日前

6

建立“水电气网联办营业厅”

积极探索建立水电气网联办营业厅,实现用户仅需提交“一套资料”即可办理水电气网相关业务,实现市政公用设施业务“一窗受理”“一门办理”“一链办理”(在国网厦门湖滨南营业厅、观音山营业厅先行试点,后续视情况逐步推广至各水电气网企业的办理网点)。

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2022年12月30日前

7

开通线上联办模块

开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水电气网联办服务,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行选择需要办理的水电气网联办事项。水电气网企业应先将各自系统接入“i厦门”平台,接入后市工信局在“i厦门”平台开设水电气网服务专区,汇聚水电气网服务。打通水电气网联办系统,在水电气网各自业务系统新增“水电气网联办”功能,可将用户报装需求推送相关单位。

市审批管理局、市工信局

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水电气网联办服务模块;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i厦门”的整合;2023年12月30日前各企业完成自有渠道联办

8

联合踏勘

做好城市道路、公路、绿化审批联合踏勘,水电气网企业获知报装信息后,有外线工程的,结合项目实际,由路权管理部门组织水电气网企业及交警部门联合会商,与用户约定统一的踏勘时间,联合踏勘、一次到位。    

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常态化开展

9

优化水电气网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小型低风险市政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探索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非禁免批”改革,明确非禁止区域范围,对一定规模范围内符合相关前置条件的项目在禁止区域外免予占掘路审批。试点占掘路行政审批环节引入信用承诺制。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各行政审批部门并联办理,提升工作效率。

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2022年12月30日前

10

优化掘路方案

涉及城市道路、公路挖掘时,各管线单位需提前统筹规划挖掘计划,按时申报,完成现场信息对接、核实接入条件后,按照水电气网各自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有效减少水电气网单独施工带来的重复开挖路面、施工次数多、持续时间长等问题。

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2022年9月30日前

11

做好协同报装的信息公开

水电气网企业应梳理水电气网协同报装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等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及时优化调整,通过移动用户端、营业场所等渠道予以公开。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2022年4月30日

12

建立水电气网联办联席沟通机制

成立水电气网协同报装专项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建立定期会商、召开工作例会等机制。

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市交通局、市审批管理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

2022年4月15日

13

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施工管理

为将水电气网协同报装方案落实到位,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根据本实施意见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举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水电气网企业是协同报装的主要实施单位,需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水电气网企业应进一步明确具体办理方式、办事指南;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共享利用施工资源、管廊资源,管线间安全距离应符合水电气网行业规范要求,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并做好后期维护工作。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2022年9月30日

14

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窗口人员培训

加强联动报装全流程电子化运转,保障数据线上线下顺畅流转。水电气网企业做好联办专窗“一窗受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窗口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工作能力、综合素质。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2022年4月30日前

15

制定系统改造计划,立项支撑改造费用

为实现联办业务,需全面考虑水电气网联办业务涉及的系统改造费用。其中水电气网企业的系统改造费用由各企业负责;市审批管理局改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工信局整合“i厦门”平台水电气网报装模块的费用按市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办理。

市工信局

市审批管理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2022年12月30日前

16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传统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企业门户网站和广告宣传展示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水电气网协同报装”工作成效,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市市政园林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市政水务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2022年12月30日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