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3-00-2022-005
  • 备注/文号:厦发改综改〔2022〕22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2-04-12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

厦门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市发改委牵头建立案例归集和定期通报制度,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归集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案例归集范围

  纳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通报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各有关单位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

  (二)各有关单位审核不严,导致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 的行业、领域、业务。

  (三)各有关单位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四)差别、歧视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排斥、限制、打压外地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市场。

  (五)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如限定购买指定商品、干预市场价格、限制公平准入等。

  (六)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案例排查汇总

  (一)自查、排查。厦门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季度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自查、排查,自查、排查结果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发改委。

  (二)协会、商会协查。各协会、商会发现的本行业、本领域各级、各部门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设置的市场准入门槛或隐性壁垒,可将有关情况反馈市发改委。

  (三)复核上报。市发改委根据各有关单位上报的情况,对各类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复核汇总后,按程序予以上报。

  三、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整改工作机制

  市发改委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将依法进行通报并推动整改,有关情况将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附件: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格式

 

 

  厦门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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