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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及时清理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文件,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废止《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厦发改产业〔2022〕169号)、《厦门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工作方案》(厦发改产业〔2022〕303号)文件。已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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