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3-00-2025-004
- 备注/文号:厦发改区域函〔2025〕6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3-08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撤销金华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的函
金华市深圳招商引才中心:
贵单位《关于申请注销金华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金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通知》(金市编〔2018〕20号)中“撤销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其人、财、物等整合到金华市深圳招商引才中心”的要求。经研究,同意撤销金华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收回《厦门市驻厦办事机构登记证》,废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1350200K190511962)。金华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撤销后的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由贵单位全权负责。
特此致函。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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