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2-00-2022-006
- 备注/文号:厦发改人事〔2022〕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2-03-08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吴日雯等同志表彰的决定
各处室、直属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厦门市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对吴日雯等20名人员予以表彰。
一、记三等功
对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吴日雯、苏功勋、陈杰等3人记三等功一次。
二、嘉奖
对202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李碧莲、蔡成果、陈俊、尤志强 曾刚、唐成器、熊志斌、闫智君、王俊、高碧芬、沈滨、曹晓刚、陈春艳、陈学东、刘薇、李麒龙、黄辉等17人给予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人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广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我市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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