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门天蚕云绸家纺有限公司)
来源: 时间:2018-11-07 16:21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厦发改价[2018]05012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厦门天蚕云绸家纺有限公司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www.xiamencredit.gov.cn查询

违法事实和证据

公司商2018115在所售蚕丝被未明码标价以上事实有检查时制作的《检查登记表》提取证据材料及与本案有关材料复印件等为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800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处罚标准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方式和期限

公司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项上缴至厦门市财政局罚没款专户116日已上缴)

权力救济途径告知

如果该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或者福建省物价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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