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 时间:2025-08-19 11:20

  行政相对人名称:厦门思明市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079379614N

  法定代表人:邱志旭

  行政相对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东浦路18号2号楼第4层

  处罚决定书文号:厦发改罚字〔2025〕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违法事实:2025年6月5日17时许,未提前通知国网厦门供电公司且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作业措施,在翔安区新店镇浦尾村翔安东路和文礼路交汇处附近220kV翔望Ⅰ路#20-#21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吊车作业,吊臂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造成电力线路损坏

  处罚依据:依据《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参照《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进行处罚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处罚日期:2025年8月13日

  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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