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3-2019-07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19-09-30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成立投资公司Crossflow Membrane Technologies Inc.和并购CMT35%股权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30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在美国成立投资公司Crossflow Membrane Technologies Inc.和并购CMT35%股权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在美国成立投资公司Crossflow Membrane Technologies Inc.和并购CMT35%股权项目是我委于2018年9月26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厦发改备案[2018]63号)备案的项目。经研究,现就在美国成立投资公司Crossflow Membrane Technologies Inc.和并购CMT35%股权项目申请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同意项目名称由“在美国成立投资公司Crossflow Membrane Technologies Inc.和并购CMT35%股权”变更为“在美国成立投资公司Crossflow Membrane Technology Inc.和并购CMT35%股权”;项目内容中“本次投资计划为先投资成立公司Crossflow Membrane 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美国子公司”),再由美国子公司投资成立公司Crossflow Membrane Technologies LLC(以下简称“美国孙公司”)”变更为“本次投资计划为先投资成立公司Crossflow Membrane Technology Inc.(以下简称“美国子公司”),再由美国子公司投资成立公司Crossflow Membrane Technology LLC(以下简称“美国孙公司”)”。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厦发改备案[2018]63号)执行。

  二、如对本通知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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