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备2025192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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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2507-350200-06-01-984103 |
项目名称 |
厦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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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厦门市政环能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注册类型 |
内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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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详细地址 |
翔安区新圩镇东部固废中心,海沧区海新路西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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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位于翔安区东部固废中心,海沧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 在原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上实施, 建设①西部二期垃圾焚烧发电厂SCR系统提升项目。新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SCR系统,能够有效降低NOx排放浓度,烟气处理规模为216000Nm3/h。 ②东、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泥直喷项目。增设污泥直喷装置,设计能力为协同处置市政污水厂污泥约485吨/日。 ③东部二期焚烧发电厂清灰系统提升项目。在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锅炉系统新增两套水力清灰装置,使锅炉受热面得到有效清洁,整体提升锅炉效率约2%,吨垃圾发电量由465千瓦时提升至480千瓦时。 ④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余热利用项目。增设1套烟气余热回收系统,提升全厂热效率约2%,每小时可节约电量约400千瓦时。 ⑤AI智能焚烧系统。新增设一套AI智能焚烧系统,提升垃圾焚烧厂运行管控水平,提高全厂发电效率约2%。投资约600万元。 ⑥东部一、二期汽轮机冷端综合治理及深度节能项目。对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冷端设备进行工艺提升,新增三套凝汽器RCCS设备,防止汽轮机主凝汽器结垢,提升汽轮机真空度;建设一套循环水智能控制、智能加药系统, 无,项目全部建成后锅炉效率提升约2%,汽机效率提升约2%,发电效率提升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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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6600(万元) |
其中:土建投资750万元,其他投资290万元,设备投资5560万元,进口设备、技术用汇投资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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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起止时间 |
2025年11月至202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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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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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用 承 诺 书(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我公司(公司名称:厦门市政环能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号:913502007980712884)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名称:厦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507-350200-06-01-984103),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依法履行项目备案手续,并在开工建设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手续。二、我公司将按照项目备案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开展建设,如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将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三、我公司将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登录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四、我公司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五、若发生失信违法行为,我公司将自愿接受惩戒,并愿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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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安全评估,并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三同时”等有关工作,落实“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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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若备案申报单位有违反上述信用承诺行为,则该备案无效。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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