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0-057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0〕4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0-03-24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洪塘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4-01

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建设洪塘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019-350200-78-02-004266 ,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同安区石浔村东北侧,后房村西北侧,主要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25万吨/日,总用地面积约164100平方米,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工程主要规模5万吨/日,用地面积73734.39平方米,建筑面积37467.60平方米,出水水质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A级限值。采用常规地上式建设形式,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改良型AAO生反池+深度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离心脱水”工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出水系统、改良型AAO生反池等各类池体、污泥处理工程及配套工程等。

二、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8298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0324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