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0-283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0〕24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0-09-29
你单位《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安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20-350212-83-01-600348),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同安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位于同安区五显镇文教区,现同安职业技术学校东侧,北临五显六路、东临同安东路、南临五显七路。新增中等职业学校5000人办学规模,扩建后办学规模为9200人。项目总用地面积916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6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5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9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训楼、风雨操场、食堂、行政综合楼、宿舍楼、地下车库等。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6519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及土地成本费),其中:建安工程费555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87万元、基本预备费4829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预算内基建拨款解决39114万元,同安区财政解决26076万元。
另估征地拆迁费3440万元,具体数额由市征收中心或市财政审核中心(征地拆迁费由区级承担的,由区相关单位)审定,由同安区承担,项目总投资合计68630万元(含暂估征地拆迁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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